深圳机场: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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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9-06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日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3张,吴悦娟、张子胜、田立新监事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公务机库配套资源使用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T3航站楼转场之后,ABD航站楼处于停用状态,A楼停机坪由于距离T3航站楼较远,利用率较低。为提高通航业务保障水平,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现使用公司所属的部分A楼停机坪建设公务机库。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深圳机场运行保障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盘活机坪资源。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机场集团用于建设公务机库的A楼停机坪资源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为收益现值法,即通过预测未来的收益,按照5%的贴现率折算为现值。公司预期损失收益为被使用资源所带来的停场费、起降费等收入减去被使用资源的运营成本。公司按照评估的市场价值,一次性向机场集团收取配套资源使用费,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公司与机场集团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到港棚资源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参股企业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件监管中心”)和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货站”)因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自2020年1月1日起分别租用公司的到港棚资源。为保障国际快件业务的开展,支持快件监管中心和国际货站业务发展,充分发挥资源价值,公司拟与快件监管中心和国际货站签署租赁合同,并收取相应的租金。
    
    本次关联交易费用为场地租金,交易收费标准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快件监管中心和国际货站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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