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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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其中公司监事闫平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4名监事为现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磊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现金收购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实际经营需要,可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该等项目实施主体及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实力,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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