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源: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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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ST正源 公告编号:2019-07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与苏州州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生物质碳纤维、二氧化碳制碳纳米管、无醛多层板、生物质复合材料等领域形成合作关系。
    
    ● 本协议属于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股份”或“公司”)与苏州州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联科技”)于2019年12月6日在四川省南充市签订了《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州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维宁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长虹北路169号甪直科技创业园大楼708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新型木塑复合材料、木制品;研发、销售: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显示屏幕材料、天然纤维复合材料、型材及设备、计算机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智能设备;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项目投资及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维宁先生是洲联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大学力学学士、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研究生、加拿大麦克玛斯特大学(McMaster University)哲学博士(Ph.D.)、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博士后(从事塑料加工过程的计算机辅助工程软件开发和研究和木塑复合(生物质)新材料及其加工工艺过程研究),是江苏省双创人才。宋维宁博士长期从事新材料、环保和化工事业,拥有30年新材料、环保、新能源、化工、先进制造和建材行业国内外研发、生产和市场经验。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由于本协议为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州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公司与州联科技充分整合各自现有资源,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新材料技术的机遇,抢占材料领域的制高点,大力发展新型环保材料。
    
    (二)合作方式
    
    1、鉴于洲联科技宋维宁博士在生物质新材料领域拥有的核心专利技术,以及正源股份在资本及产业方面的优势,甲乙双方将就科技成果生物质新材料的产业化进行合作。
    
    乙方以其在生物质碳纤维、二氧化碳制碳纳米管、无醛多层板、生物质复合材料等领域拥有的发明专利及专有技术,与甲方合作建设新材料项目。
    
    2、鉴于洲联科技宋维宁博士在新材料领域高度的知名度,以及正源股份的产业发展需要,宋维宁博士将出任正源股份板材事业部CTO,以其名义组织与正源股份业务领域相关的企业进行人造板领域新材料交流活动以及生物质碳纤维的产业化推介活动。
    
    3、鉴于洲联科技宋维宁博士在新材料研究方面的优秀的专业能力,以及正源股份优异的产业平台,双方将合作成立“正源新材料研发中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洲联科技和宋维宁博士合作,通过资源的整合与协同,深耕板材新材料领域,推动双方业务提升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虽明确了合作的内容和方式,但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度及成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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