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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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孙维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12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广泛征询意见,本次监事会提名孙维政先生、王秋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议案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3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陈学为、朱秀全、高辉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3.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公司监事王秋生先生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附件: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维政先生,54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河北轻化工学院(现河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2月至2002年7月任河北省冀乐阿塞依国际集装箱公司生产技术部长;2002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沧州建新化工厂设备部主管;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沧州天一化工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设备部部长;200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维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维政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秋生先生,47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91年8月至2001年1月,任河北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外销业务员;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建新化工厂外销业务员;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沧州天一化工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秋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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