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
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390,132股,发行价格为11.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72,999,971.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97,169.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565,402,80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9〕381号《验资报告》。
二、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项目 57,623.00 57,000.00
2 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 10,192.00 1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72,815.00 72,000.00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402,802.27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72,000.00万元,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 调整后实际拟投
拟投入金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项目 57,623.00 57,000.00 42,540.28
2 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 10,192.00 10,000.00 9,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72,815.00 72,000.00 56,540.28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
三、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内部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是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内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且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思创医惠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戴中伟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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