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2月6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潘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9名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并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同意公司为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82,450股,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25%,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1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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