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刚泰:关于前期仲裁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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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19-133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2019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其中,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为申请仲裁方的相关案件有了新的进展。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近日作出了相关裁决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为申请仲裁方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序号  申请仲裁方      被申请仲裁方  仲裁类型        仲裁预计金额(元)
     1     上海刚泰黄金    宏美达珠宝    购销合同纠纷案  36,233,955.25
     2     台州刚泰黄金    宏美达珠宝    购销合同纠纷案  13,880,150.00
     3     刚泰控股        深圳永丽黄金  购销合同纠纷案  103,084,000.00
     4     台州刚泰黄金    深圳永丽黄金  购销合同纠纷案  47,521,500.00
     5     武夷山刚泰黄金  深圳永丽黄金  购销合同纠纷案  24,886,000.00
     6     大冶矿业        周一金黄金    购销合同纠纷案  61,435,000.00
     7     刚泰控股        周一金黄金    购销合同纠纷案  52,725,000.00
     8     上海刚泰黄金    周一金黄金    购销合同纠纷案  60,480,000.00
     9     武夷山刚泰黄金  周一金黄金    购销合同纠纷案  7,630,000.00
     合计                                                407,875,605.25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一)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刚泰黄金”)与深圳市宏美达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美达珠宝”)购销合同纠纷案。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上海刚泰黄金
    
    被申请人:宏美达珠宝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仲裁请求
    
    申请人上海刚泰黄金与被申请人宏美达珠宝于2017年03月02日签订了有关黄金金条买卖的《购销合同》,并于2019年04月17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因订立、履行《还款协议》及前述《购销合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现因宏美达珠宝未能按期支付货款,上海刚泰黄金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36,233,955.25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沪贸仲裁字第1148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36,233,955.25元。
    
    (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74,432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74,432元。
    
    上述第(1)、(2)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台州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刚泰黄金”)与宏美达珠宝购销合同纠纷案。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台州刚泰黄金
    
    被申请人:宏美达珠宝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仲裁请求
    
    申请人台州刚泰黄金与被申请人宏美达珠宝于2017年02月21日签订了有关黄金金条买卖的《购销合同》,并于2019年04月17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因订立、履行《还款协议》及前述《购销合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现因宏美达珠宝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台州刚泰黄金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13,880,150.00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沪贸仲裁字第1149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13,880,150.00元。
    
    (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32,86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32,860元。
    
    上述第(1)、(2)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刚泰控股与深圳市永丽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丽黄金”)购销合同纠纷案。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刚泰控股
    
    被申请人:深圳永丽黄金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仲裁请求
    
    申请人刚泰控股与被申请人深圳永丽黄金分别于2018年10月15日、2019年2018年11月12日签订有关黄金金条买卖的《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订立、履行《还款协议》及《购销合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现因深圳永丽黄金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刚泰控股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103,084,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沪贸仲裁字第1133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103,084,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666,746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666,746元。
    
    上述第(1)、(2)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四)台州刚泰黄金与深圳永丽黄金购销合同纠纷案。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台州刚泰黄金
    
    被申请人:深圳永丽黄金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仲裁请求
    
    申请人台州刚泰黄金与被申请人深圳永丽黄金于2018年08月21日签订有关黄金金条买卖的《购销合同》,并于2019年04月18日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因订立、履行本《还款协议》及前述《购销合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现因深圳永丽黄金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台州刚泰黄金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47,521,500.00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沪贸仲裁字第1132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47,521,500.00元。
    
    (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346,362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346,362元。
    
    上述第(1)、(2)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五)武夷山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刚泰黄金”)与深圳永丽黄金购销合同纠纷案。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武夷山刚泰黄金
    
    被申请人:深圳永丽黄金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仲裁请求
    
    申请人武夷山刚泰黄金与被申请人深圳永丽黄金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签订了有关黄金金条买卖的《购销合同》,并于2019年04月18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因订立、履行《还款协议》及《购销合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现因深圳永丽黄金未能按期支付货款,武夷山刚泰黄金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24,886,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沪贸仲裁字第1134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24,886,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09,137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09,137元。
    
    上述第(1)、(2)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六)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冶矿业”)与深圳市周一金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一金黄金”)购销合同纠纷案。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大冶矿业
    
    被申请人:周一金黄金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仲裁请求
    
    申请人大冶矿业与被申请人周一金黄金于2018年09月14日签订了有关黄金金条买卖的《购销合同》,并于2019年04月18日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因订立、履行本《还款协议》及前述《购销合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现因周一金黄金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大冶矿业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周一金黄金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61,435,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沪贸仲裁字第1154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61,435,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411,436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11,436元。
    
    上述第(1)、(2)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七)刚泰控股与周一金黄金购销合同纠纷案。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刚泰控股
    
    被申请人:周一金黄金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仲裁请求
    
    申请人刚泰控股与被申请人周一金黄金于2018年10月19日签订了有关黄金金条买卖的《购销合同》,并于2019年04月18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因订立、履行《还款协议》及前述《购销合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现因周一金黄金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刚泰控股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52,725,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沪贸仲裁字第1155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52,725,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362,997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362,997元。
    
    上述第(1)、(2)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八)上海刚泰黄金与周一金黄金购销合同纠纷案。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上海刚泰黄金
    
    被申请人:周一金黄金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仲裁请求
    
    申请人上海刚泰黄金与被申请人周一金黄金于2018年12月21日签订了有关黄金金条买卖的《购销合同》,并于2019年04月18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因订立、履行《还款协议》及前述《购销合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现因周一金黄金未能按期支付货款,上海刚泰黄金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60,480,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沪贸仲裁字第1156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60,480,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406,125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06,125元。
    
    上述第(1)、(2)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九)武夷山刚泰黄金与周一金黄金购销合同纠纷案。
    
    1、仲裁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武夷山刚泰黄金
    
    被申请人:周一金黄金
    
    2、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仲裁请求
    
    申请人上海刚泰黄金与被申请人周一金黄金于2018年05月25日签订了有关黄金金条买卖的《购销合同》,并于2019年04月18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因订立、履行《还款协议》及前述《购销合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都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现因周一金黄金未能按期支付货款,武夷山刚泰黄金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7,630,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沪贸仲裁字第1153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7,630,000.00元。
    
    (2)本案仲裁费人民币85,747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85,747元。
    
    上述第(1)、(2)项裁决所涉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2019)沪贸仲裁字第1148号《裁决书》
    
    2、(2019)沪贸仲裁字第1149号《裁决书》
    
    3、(2019)沪贸仲裁字第1133号《裁决书》
    
    4、(2019)沪贸仲裁字第1132号《裁决书》
    
    5、(2019)沪贸仲裁字第1134号《裁决书》
    
    6、(2019)沪贸仲裁字第1154号《裁决书》
    
    7、(2019)沪贸仲裁字第1155号《裁决书》
    
    8、(2019)沪贸仲裁字第1156号《裁决书》
    
    9、(2019)沪贸仲裁字第1153号《裁决书》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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