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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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19-092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发出,2019年12月6日在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已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推举刘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一九年十二月六日附刘伟先生简历:
    
    刘伟,1976年出生,专科,高级工程师。2001年起历任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威海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内控审计部总经理。
    
    刘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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