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以整 公司由深圳市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以整体
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440301103311334。 91440300715245167Q。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持;副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 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有1/3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1名 应当有1/3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1
会计专业人士。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长各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邮件或传 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邮件或传真等方
真等方式;通知时限为:5天前。 式;通知时限为:3天前。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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