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选聘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翁宝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夏红明先生、郑涛先生、柯丽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夏红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黄咏松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的。我们认为该薪酬方案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该方案。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芮奕平 方钦雄 陈江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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