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59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双百行动”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现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程的规(定一,)收减购少本公公司司注的册股资份本:;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1 司合并; 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购其股份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公司股份的活动。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法可规以和通中过国公证开监的会集认中可交的易其方他式方,式或进者行法。律
2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交易;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式。 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议。 因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3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 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应当在三
工。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划;
计划; ……
4 ……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公司股份的事项。
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会议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知指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
会的地点为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或会议通知指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 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5 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出席。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
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
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6 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大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会解除其职务。
……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
(十七)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职权: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7 会报告工作;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对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对对外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的审批权限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的审 为:
批权限为: ……
…… (四)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四)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
8 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 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提供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 担保除外),除股东大会有权审批的外,董
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除股东 事会有权审批。
大会有权审批的外,董事会有权审批。 董事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在一定
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上述事项的
审批权。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
9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原《章程》页码相应更新,其他内容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相关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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