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预先对《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9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本次调整担保预计事项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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