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19-122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与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增利先生、独立董事张禾女士、叶忠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张亚循先生、吴学炜先生、独立董事李志军先生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苗拥军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苗拥军、杨增利、吴学炜、付光宇、冯超姐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安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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