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9-51号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被担保人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荣耀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50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预计期限为5年,主要用于置换前期借款、项目拆迁支出、开发建设支出等(最终金额、期限及利率等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在授信融资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深圳市心海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心海公司”)和荣耀公司提供反担保,确保债务履行。
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7日和2019年11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亿元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的第37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9年11月5日披露的第43号《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荣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拟向兴业银行借款30亿元。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与兴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单位):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合同: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基本内容为:
1、合同名称:《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2、合同编号:兴银深科技项借字(2019)第601号
3、主债权种类:项目贷款;币种:人民币
4、主债权本金:30亿元;利率:LPR壹年期限档次上浮一定比例
5、主债权履行期限:2019年11月29日至2024年11月20日
(二)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者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以及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三)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见索即付:
保证人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编号与主债权金额的债务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立即履行清偿责任并放弃一切抗辩理由。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21.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5.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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