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9-08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香河东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主持人:董事长张晖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4日-12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15:00至2019年1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大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17,42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5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84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42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授权代表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香河东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34,2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7,4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勤弘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磊磊、王军
3、律师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勤弘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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