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思创医惠
股票代码:300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路楠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城区复兴路439号123室
2、方振淳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永祥街道****
3、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大楼
4、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
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
(北)3楼B4161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17
附表.................................................................. 2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路楠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泰投资”)、西藏瑞
一致行动人、一致 指 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
行动人 -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方振淳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思创医惠
本报告书 指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思创医惠股份占思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创医惠总股本的比例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及公司实施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减少到22.58%。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路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619**********
通讯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8号
通讯方式 0571-2881866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09月10日
法定代表人 路楠
注册地址 上城区复兴路439号123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679860102F
主要经营范围 服务: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
营业期限 2008年09月10日至2028年09月09日
股权结构 路楠持股比例为59.02%
董事长:路楠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董事:俞国骅、沈洁
监事:孙连喜
总经理:梁健
(2)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 张奥星
注册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大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58575400XD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保险资产管理);资本管理(不含
主要经营范围 金融和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
营该项活动]
营业期限 201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
股权结构 系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事:张星奥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监事:孟静
经理:刘晓山
(3)“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的委托人为中凌晟银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赵明,中凌晟银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赵明通过认购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管理的“万向信托-保俶31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再通过“万向信托-保俶31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进而认购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该基金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1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备案编号为“S61998”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公司名称 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年9月21日
法定代表人 寿星林
注册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3楼B4161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765482267M
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及咨询、财务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
主要经营范围 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4年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0日
股权结构 寿星林持有85%股权、王晔婕持有10%股权、王银剑持有5%股权
董事长:寿星林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董事:王银剑、王晔婕
监事:孙国瑛
总经理:王银剑
(4)方振淳基本情况姓名 方振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50319**********
通讯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永祥街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路楠先生持有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9.02%的股权,与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路楠先生基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方振淳共3名特定投资者的书面委托依法行使公司
54,135,335股股份的表决权,构成了一致行动人关系(该部分股份系根据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与路楠先生签署的《委托投票协议书》相关约定,即认
购对象就其本次认购所获股份及其孳生股份不可撤销地委托路楠先生代为行使表
决权且与路楠就公司相关表决事项保持相同意见,委托期限为自2016年1月31日
后且路楠所持公司全部表决权股份合计低于30%时开始实施,直至认购对象因本次
发行所获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全部卖出后届满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的第2015-064号、2015-076号和2015年6月18日路楠先生签署披露的《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的原因是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是由于公司实施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等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1,90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15.35%;并通过持有博泰投资59.02%的股权
间接控制上市公司8,009,034股股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
0.93%的股份;通过行使西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
号证券投资基金、方振淳共3名特定投资者的委托投票权而控制上市公司
54,135,3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6.30%;路楠先生直接和间接
控制上市公司194,049,3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22.58%,仍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实施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股份买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与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披露的《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比累计减少5.95%。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基于上市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分别于2015年7月16日和2016年2月3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思创医惠股份
11,134,090股(占当时总股本167,500,000股的6.65%)股份和25,314,775股股
份(占当时总股本418,750,000股的6.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15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2015年6月
19日披露的《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16年6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博泰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36,71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418,750,000股的0.63%。
3、2017年1月3日,公司向西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方振淳共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30,075,186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上市,占该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448,825,186股的6.70%,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路楠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的《委托投票协议书》约定,认购对象就其认购所获股份及其孳生股份不可撤销地委托路楠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2016年1月31日后且路楠所持思创医惠全部表决权股份合计低于30%时开始实施,直至认购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全部卖出后届满终止。因此,自2017年1月3日开始,路楠除其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外,还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30,075,186股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2016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2016-068号公告。
4、2017年6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两笔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7,885,334股的1.95%。详见公司2017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2017-041号公告。
5、2017年7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博泰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529,570股,占公司总股本807,885,334股的0.44%。详见公司2017年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2017-052号公告。
6、2017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四笔减持公司股份共计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7,885,334股的1.21%。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2017-075号公告。
7、2017年11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博泰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7,885,334股的0.0037%。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2017-074号公告。
8、2018年11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博泰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669,678股,占公司总股本
807,885,334股的0.33%。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的
2018-074号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股份情况
2019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577,000股新股。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份51,390,132股,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859,275,46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1.4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1,90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15.35%;通过持有博泰投资59.02%的股权间
接控制上市公司8,009,034股股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
0.93%的股份;通过行使西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
号证券投资基金、方振淳共3名特定投资者的委托投票权而控制上市公司
54,135,3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6.30%。本次权益变动后,路
楠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94,049,3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59,275,466
股的22.58%,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二大股东章笠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601,203股,占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2.86%,通过持有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53.63%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90,912,612股股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10.58%的股份。章笠中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115,513,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13.4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股份比例与第二大股东控制的股份比例差额为9.14%,高于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持有公司131,905,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被冻结及质押情形。
截至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博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009,034股,其中2,002,258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6,776股为首发前限售股,不存在股份被冻结及质押情况。
截至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045,112股,均为首发后限售股,其中18,045,111股处于质押状态。
截至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8,045,111股,均为首发后限售股,不存在股份被冻结及质押情形。
截至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方振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160,312股,均为首发后限售股,均处于质押状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博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认购方西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方振淳承诺自本次认购的思创医惠的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未来因思创医惠资本公积转增或送红股等方式所滋生的股份),在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博泰投资、西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方振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思创医惠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路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路 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奥星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鲲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寿星林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振淳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 思创医惠 股票代码 300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 路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名称 通讯地址 1418-4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非公开发行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990,000股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份,通过持有博泰投资59.02%的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4,218,750股股份,通
的股份数量及占 过行使西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
上市公司已发行 金、方振淳共3名特定投资者的委托投票权而控制上市公司12,000,000股股份,
股份比例 路楠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51,208,750股股份,占比28.53%,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
注:股本以公司2015年6月19日披露的《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点的股本167,500,000股加上2015年度非公开拟发
行12,000,000股为计算依据。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1,905,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15.35%;并通过持有博泰投资59.02%
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8,009,034股股份,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总股本
数量及变动比例 859,275,466股的0.93%的股份;通过行使西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鲲鹏资
本—中瑞思创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方振淳共3名特定投资者的委托投票权
而控制上市公司54,135,3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59,275,466股的6.30%;
路楠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94,049,3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859,275,466股的22.58%,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思创医惠股份占思创医惠总股本
的比例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及公司实施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减少
到22.58%,与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披露的《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比累计减少5.9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1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
个月内继续增持 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处置等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
路 楠
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楠
签名: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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