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19临-040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9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瑾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控股公司浙江钱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与温岭市人民政府签订《钱江新能源年产40亿Wh锂离子动力与储能电池总成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新能源公司拟在温岭市东部新区实施浙江钱江新能源40亿Wh锂离子动力与储能电池总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1.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目前,由于锂电行业变化等因素,导致新能源公司未能按《协议书》约定按期推进,项目处于停滞状态。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后,新能源公司与温岭市人民政府进
- 1 -
行了充分的协商沟通,决定停止项目并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以
下简称“本协议”),解除《协议书》并退还相应补助款及利息等费
用合计约6,138万元,授权新能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并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控股公司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用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其
2019年度的报酬,报酬区间为120万元至14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9年12月2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 2 -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