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11月30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拟与参股公司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凯化工”)发生日常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景麟先生担任汇凯化工的董事,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刘景麟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参加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以书面决议方式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以及《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融资银行 原授信额度 本次新增 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 总额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 20,000 20,000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申请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学敏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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