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100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对其所持公司91,737,332股
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92,822,09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371,457,612股,占其持股比例
的75.3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2,97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6%,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
为863,215,911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7.56% 。?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一、股份质押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1,737,332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起至2020年11月28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为限 补充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股) 售股 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比例 比例 资金
东 用途
东方 中国民生 股东
集团 是 91,737,332 否 否 2019-12-4 2020-11-28 银行股份 18.61% 2.47% 方生
有限 有限公司 产经
公司 北京分行 营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单位:股)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东方集
团有限 492,822,091 13.27% 279,720,280 371,457,612 75.37% 10.00% 0 0 0 0
公司
西藏东
方润澜 608,854,587 16.39% 491,758,299 491,758,299 80.77% 13.24% 0 0 0 0
投资有
限公司
张宏伟 11,299,049 0.3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12,975,727 29.96% 771,478,579 863,215,911 77.56% 23.24% 0 0 0 0
备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张宏伟先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含本次质押)股东名 是否为 质押股数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对应融资
称 控股股 (股) 日 日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余额
东
东方集 279,720,280 2019-11-22 2020-11-25 中国民生银行 5亿元
团有限 是 股份有限公司 75.37% 10.00%
公司 91,737,332 2019-12-4 2020-11-28 北京分行 1.65亿元
186,000,000 2017-4-26 2020-4-26 4.27亿元
西藏东 控股股 84,142,400 2017-10-20 2020-4-20 中信证券股份 1.61亿元
方润澜 东之全 64,725,000 2017-10-24 2020-4-24 有限公司 80.77% 13.24% 1.23亿元
投资有 资子公 64,725,000 2017-10-26 2020-4-26 1.23亿元
限公司 司 昆仑信托有限
92,165,899 2018-6-29 2020-8-16 责任公司 2亿元
合计 863,215,911 / / / / 23.24% 16.99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所融资资金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止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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