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118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成,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间。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之一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东吴证券曾根据相关规定指派邓红军、刘科峰、李永伟担任本次重组的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具体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吴证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人员的说明函》,原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之一李永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的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东吴证券关于本次重组的持续督导项目主办人为邓红军、刘科峰,持续督导期间持续至督导期结束之日(2021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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