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2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了补充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塔吉克斯坦丹加拉炼油厂运营的流动性,公司控股股东高怀雪女士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后筹措资金共人民币33,219,422.86元,拟向公司提供该笔借款。
高怀雪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博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高怀雪女士持有公司25397.912万股,占28.66%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高怀雪女士借款人民币33,219,422.86元,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息从借款人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塔吉克斯坦丹加拉炼油厂运营的流动性。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用于为了补充公司塔吉克斯坦丹加拉炼油厂运营的流动性,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可以满足该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高怀雪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2,040,992.3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公司控股股东高怀雪女士拟以股东借款的形式补充公司塔吉克斯坦丹加拉炼油厂运营的流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拓宽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董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博先生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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