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13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2019年9月25日分别对外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91)、《关于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公告中披露了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珈投资”)诉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广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近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的《执行通知书》((2019)桂03执437号)。
一、诉讼的进展情况
桂林中院在(2019)桂03执437号《执行通知书》中责令公司履行下列义务:
1、向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本金24957899.31元及利息(以本金24957899.3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计算,从2019年7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向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以本金24957899.31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从2019年10月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67440元,本案申请执行费92525元;
4、无锡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该诉讼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其他已对外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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