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关于暂时豁免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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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9-042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豁免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最低公众持
    
    股量规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发起全面要约结果的公告》。根据前述公告,H股要约截止后,待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罗德福”)根据H股要约收购的该等要约股份完成转让予布罗德福后,3,222,688,252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4.99%)由公众持有。因此,H股要约截止后,低于25%之公司己发行股本总额由公众持有,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将不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布罗德福的通知,以A股形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53%的辽宁港湾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布罗德福的控股子公司)将在A股二级市场向独立第三方出售其所持公司之股权,以恢复公司之公众持股量至不低于25%(以下简称“出售事项”)。由于出售事项将受国有企业内部决策以及监管审核程序的限制,且受非各方所能控制的A股二级市场情况影响,公司公众持股量预期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恢复至不低于25%。因此,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并已获准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暂时豁免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本次公司暂时豁免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最低公众持股量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在A股的上市地位。
    
    后续公司将对公司股份恢复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最低公众持股量要求的情况作进一步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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