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股票代码:6000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曲江文化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UNIT D 16/F ONE CAPITAL PLACE 18 LUARD RD WAN CHAI, HONGKONG
(香港湾仔卢押道18号楼16层D室)
通讯地址:UNIT D 16/F ONE CAPITAL PLACE 18 LUARD RD WAN CHAI,HONGKONG
(香港湾仔卢押道18号楼16层D室)
联系电话:+86298120208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一、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5
第三节 持股目的...................................................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一、权益变动内容................................................7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金花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9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程序..................................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一............................................................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曲江国际投资指 曲江文化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曲江金控 指 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花集团 指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金花 指 世纪金花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Maritime Century Limited吴一坚将所持
世纪金花29.24%股份协议转让给曲江文化
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本协议 指 股份转让协议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 曲江文化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UNIT D 16/F ONE CAPITAL PLACE 18 LUARD RD WAN CHAI,HONGKONG
香港湾仔卢押道18号楼16层D室
3 登记证号码: 71143546-000-09-19-4
4 业务性质: CORP法人团体
5 法律地位 BODYCORPORATE法人团体
6 业务性质: 提供资产管理,机构融资提供咨询意见,证券提供咨询意见。
7 经营期限: 2019-09-06至2020-09-05
8 股东: 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 通讯地址 UNIT D 16/F ONE CAPITAL PLACE 18 LUARD RD WAN CHAI,HONGKONG
香港湾仔卢押道18号楼16层D室
10 联系电话 +862981202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在世纪金花
地区居留权 任职情况
1 王青 董事 女 中国 西安 无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完善西安曲江新区板块布局,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看好,信息披露义务人与Maritime Century Limited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Maritime Century Limited所持世纪金花29.24%股份,成为世纪金花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转让前,曲江国际投资未持有世纪金花股份,转让完成后,曲江国际投资持有世纪金花29.24%的股份。由于世纪金花持有金花股份8.04%的股份,因而曲江国际投资间接持有金花股份8.04%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未有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3000万股的股份。届时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之前,曲江国际投资未持有金花股份的股份。曲江国际投资、曲江金控与Maritime Century Limited于2019年12月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Maritime Century Limited拟将持有的世纪金花29.24%(3.36亿股)股份以0.2123港币/股的价格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曲江国际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曲江国际投资将持有世纪金花29.24%的股权,成为世纪
金花的第一大股东;世纪金花持有金花股份3000万股股份,占金花股份总股本
的8.04%。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1: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买方2:曲江文化金融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
卖方1:Maritime Century Limited 吴一坚 卖方2: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一)股份转让标的
Maritime Century Limited吴一坚同意向买方转让,且买方同意自Maritime受让全部共计336,166,156股流通普通股股份。
(二)转让价格
Maritime和买方同意,本协议下转让标的股份的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20个交易日目标公司在公开市场的平均收盘价格,即港币【0.2123】每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共计港币【71368074.9】元。
(三)股份交割
1.标的股份转让的交割应于本协议第5.1条约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被
买方放弃,以及本协议第5.2条约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被卖方放弃之
日后第【3个交易日】(“交割日”)进行。
2.卖方应当在交割日前的3个工作日提供更新股东名册的草稿。
3.交割日当日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卖方在收到买方按照本协议第4.4条支付的款
项时同步向买方交付标的股份的股份证书及经卖方授权签署就标的股份转让的
转让书(instrument of transfer)及出售契据(sold notes),并协助买方办理
标的股份转让和登记手续;买方须向卖方交付经买方授权签署就标的股份受让
的购买契据(bought notes)。如买方未按照本协议第4.4条支付款项,则卖方
将无需承担继续完成交割的义务。
4.买方应当于交割日当日将港币【71368074.9】元支付至由Maritime、目标公
司和一家监管银行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
(四)协议的生效和中止
1.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1 本协议于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1.2 本协议可经买方、Maritime和吴总协商一致而终止。
1.3 在交割发生前,本协议可根据以下规定提前终止:
1.3.1发生下列情形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a) 香港证监会以书面或其他方式确认本次交易触发买方或其一致行动人的
强制要约收购义务;(b) 有关的国资监管部门未批准本次交易;或(c) 买方在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尽职调查中发现卖方在本协议附件二所作的陈
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1.3.2发生下列情形时,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买方在本协议附件二所作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1.3.3发生下列情形时,经买方书面通知其他各方,本协议终止:(a) Maritime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或
(b) 吴总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
1.3.4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卖方书面通知其他各方,本协议终止:
(a)买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或
(b) 买方未于交割日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由Maritime、目标公司和一
家监管银行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
1.4 如果本协议(i)根据第10.3.3条终止;或因(ii)本协议第5.1(2)条、第
5.1(3)条、第5.1(5)条、第5.1(7)条或第5.1(8)条未得到满足导致本
次交易根据第10.3.3条终止,卖方应当连带地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合理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主张损失赔偿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例如聘请律
师、审计师和评估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5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10.3.4条终止,或因本协议第5.2(2)条未得到满足
导致本次交易根据第10.3.4条终止,买方应当连带地赔偿卖方因此遭受
的合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主张损失赔偿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例如
聘请律师、审计师和评估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6 本协议终止后各方不再受本协议约束,但前提是:(i)本协议终止前产生
的、或因本协议终止前的事项而发生的任何一方对其他各方的责任不受
影响,(ii)并且本协议第9条、第10.4条、第10.5条、第11条、第
12条及第13条在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且对各方有约束力。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金花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票为世纪金花所持金花股份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世纪金花持有金花股份3000万股股份,占金花股份总股
本的8.04%。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量3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8.04%。不存在冻结及其他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条件为从中国大陆境内取得融资支付转让价款所需取得或完成的批准、同意、登记和备案(包括有关国资监管的批准、备案以及境外投资交易的批准/备案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式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提交相关书面征询的情形下或香港证监会提出关于一致行动人或强制要约收购的正式书面征询,香港证监会以书面或其他方式确认本次交易不触发买方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或买方在未经向香港证监会提交关于一致行动人或强制要约收购的正式书面征询的情形下,本次交易发布公告后一个月内,香港证监会未就本次交易是否触发买方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提出质询或发出指示。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金花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西安市雁翔路3001号华商传媒中心2号楼
电话:029-81202088
联系人:杨夏欣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曲江文化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签名):_______王青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曲江文化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签名):____王青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5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股票代码 600080
信息披露义务 曲江文化金融国际投资 信息披露 UNIT D 16/F ONE CAPITAL
人名称 有限公司 义务人注 PLACE 18 LUARD RD WAN
册地 CHAI,HONGKONG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减少□不变,但 有无一致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行动人
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
人是否为上市 义务人是
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否为上市 是□否?
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可多选) 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0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0%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30,000,000股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8.04%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否?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曲江文化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签名):_____王青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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