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因司法协助执行被法院超额划款及冻结额度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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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0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因司法协助执行被法院
    
    超额划款及冻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19年11月11日、2019 年 12 月5 日分别强制从公司名下两个银行账户划款5,995,589.92 元、19,000,000 元至其法院账户。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强制划款同时对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城关支行账户强制冻结额度13,004,410.08元。上述法院强制划款并冻结额度合计金额为38,000,000元,已超过公司作为协助执行人应付西安市思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坦电子”)的股权转让款19,000,000元,导致公司5,995,589.92元资金被不合理占用以及相关银行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银行账户被强制划款及冻结额度的基本情况
    
    2017年9月,公司和思坦电子、杨波等33名自然人股东、深圳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景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关于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尚待支付思坦电子已生效的股权转让款为19,000,000元。
    
    今年以来,公司累计收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多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等法律文件。上述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件均附有已生效法律文书,均将思坦电子列为被执行人,均对公司应付思坦电子19,000,000元股权转让款采取了“冻结”“查封”“划拨”“提取”“扣留”等执行措施,并要求公司协助执行。目前累计协助执行金额为147,425,678元。
    
    公司一贯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所有向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也愿意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公司在收到上述人民法院向公司发来的多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已停止向思坦电子支付股权转让款19,000,000元。同时,公司作为协助执行人,面对多家法院就公司同一笔债务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及协助执行支付,并且在合计协助执行金额已远超公司应付相关债务金额的情况下,已履行财产保全及停止向被执行人支付款项的协助执行义务,但无法同时满足各家法院的全部协助执行支付的要求(将法院各自要求的相应金额资金主动划转至法院账户)。因此,公司已向上述法院提交了书面异议和情况说明。
    
    2019年11月11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直接从公司在中 国工商银 行兰州城关 支行开立的 银行账户 强制划转5,995,589.92元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银行账户(资金性质:案款专户),同时冻结额度13,004,410.08元。2019年12月5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直接从公司在上海浦发银行兰州雁滩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强制划转19,000,000元至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银行账户。上述法院强制划款并冻结额度累计金额为38,000,000元,已超过公司作为协助执行人应付思坦电子股权转让款19,000,000元。
    
    二、目前公司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额度及强制划款的基本情况
    
    (一)银行账户一
    
    被冻结银行账户名称: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270300161920014669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账户类型:一般结算账户
    
    冻结方式:额度冻结
    
    冻结额度:19,000,000元
    
    实际冻结额度:13,004,410.08元
    
    实际冻结金额:5,995,589.92元
    
    冻结到期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冻结划转金额:5,995,589.92元
    
    收款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资金性质:案款专户)
    
    (二)银行账户二
    
    被冻结银行账户名称: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48060154500000566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账户类型:一般结算账户
    
    冻结方式:金额冻结
    
    冻结金额:19,000,000元
    
    实际冻结金额:19,000,000元
    
    冻结到期日期:2020年12月2日
    
    冻结划转金额:19,000,000元
    
    收款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公司上述两个银行账户合计被强制划转 24,995,589.92 元,冻结额度13,004,410.08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家法院强制划转公司资金 24,995,589.92 元及冻结银行账户额度13,004,410.08元,已经超过公司应付账款思坦电子股权转让款19,000,000元,导致公司5,995,589.92元资金被不合理占用,对公司的资金周转造成一定影响。公司被冻结额度的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城关支行账户为公司经营常用一般结算账户,超额冻结额度一方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造成不便,另一方面有可能使公司的资金在冻结额度内再次被强制超额划转,导致公司更多资金被不合理占用。
    
    综合目前的情况,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2019 年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将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向相关法院提出异议,要求退还公司被超额划转的资金,并尽快恢复被冻结额度的银行账户至正常状态。由于法院超额划转公司资金及冻结公司银行账户额度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四、备查文件
    
    上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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