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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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丁孔贤先生(董事长)、李雳先生(副董事长)、丁蓓女士、孔伟杰先生
    
    独立董事:廖骞先生、陈实强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陈实强先生(主任委员)、廖骞先生、李雳先生
    
    提名委员会:廖骞先生(主任委员)、陈实强先生、丁孔贤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实强先生(主任委员)、廖骞先生、李雳先生
    
    战略委员会:丁孔贤先生(主任委员)、李雳先生、廖骞先生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小清女士(监事会主席)、刘忠祺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李乐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
    
    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裁:李雳先生
    
    副总裁:吴童海先生、丁蓓女士、刘俊显先生、刘雪芬女士
    
    财务总监:吴童海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雪芬女士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A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8522 4478
    
    电子邮箱:jw@jiawei.com
    
    证券事务代表:朱婷婷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A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0 2682
    
    电子邮箱:zhutingting@jiawei.com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董事会秘书刘雪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证券事务代表朱婷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白亮先生、刘瑞波先生届满离任,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白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仍将在公司任职;刘瑞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白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86,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刘瑞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白亮先生和刘瑞波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仍将按规
    
    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诺。公司对白亮先生和刘瑞波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6日附件:
    
    1、李雳先生:1977年出生,加拿大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珈伟新能副董事长、总裁,奇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雳先生通过奇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914,712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丁孔贤、丁蓓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丁蓓女士:1977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现任珈伟新能副总裁;腾名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蓓女士通过腾名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108,375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丁孔贤、李雳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吴童海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珈伟新能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湖北分行、中兴通讯、思源电气等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吴童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317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刘俊显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珈伟新能副总裁,曾任职于索尼、英国佰尔盟线业集团、山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俊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刘雪芬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珈伟新能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雪芬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朱婷婷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珈伟新能证券事务代表,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3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朱婷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41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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