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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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9—201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2019年12月2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6日14:2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1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6日下午15:00。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62人,代表公司股份176,556,427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92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41,759,66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8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134,864,667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数总的26.3476%;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52人,代表公司股份41,691,76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50%。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76,53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1.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6,53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1.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176,53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1.4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176,53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1.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176,53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1.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76,53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1.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76,53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53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53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3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融资机构办理融资余额及公司向子公司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516,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71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6%;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姚启明、王源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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