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9-133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14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经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研究决定,公司及部分当事人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将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3、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其后的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0528号)。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立案调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的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发布
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立案调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4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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