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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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9-063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后,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标的公司65.55%的股权。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第十三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
    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前述重组相关主体包括:
        1、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如有);
        3、交易对方主要管理人员(如有)控制的机构;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以及参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其他主体。
        综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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