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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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94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8,000股,回购价格为6.11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46%、0.0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148,624.5775 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48,624.5775万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经于2019年12月2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外,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28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对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42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589,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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