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5、公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束伟农 黄强 赵正挺 许怀斌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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