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意见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强、杨政、仲伯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同意肖伟先生、王振中先生、万延环先生、尹洪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强先生、杨政先生、陈凯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的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非独立董事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独立董事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肖伟先生、王振中先生、万延环先生、尹洪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董强先生、杨政先生、陈凯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董强、杨政、仲伯华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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