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6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信托2020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结合证券市场运行状况,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计划2020年度内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总计8亿元,并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处置。金融产品投资是江苏信托经中国银监会核准的业务之一,江苏信托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拓展盈利渠道,不会影响其信托业务的发展。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子公司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式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或通过资管计划自主管理,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开展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定向增发、新三板、新股申购、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及其他金融品种投资。
(三)投资额度
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计划2020年度内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四)投资期限
本次参与证券投资的投资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前述风险,公司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应对:
1、公司已经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预判经济金融走势以降低系统性风险;
3、建立、调整证券投资组合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参与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项投资事项的实施,在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的同时,有利于公司做好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同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
六、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江苏国信子公司江苏信托2020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经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目前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江苏国信子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信息披露合规;
3、江苏国信子公司本次2020年度证券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子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中信建投证券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2、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 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3、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持续督导机构对江苏国信子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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