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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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9(临)—44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合理使用子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现将该证券投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投资目的:为合理利用全资子公司兰州黄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担保公司”)和兰州黄河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国内资本市场处在低位的情况下,为尽可能挽回短期证券投资损失,公司同意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在一年内继续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最大收益。
    
    资金来源: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其中投资担保公司人民币9000万元,农业公司人民币6000万元,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投资方式:通过独立的自营账户,运用上述资金,开展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以上投资品种均不含证券衍生品);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的1.5亿元以内;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
    
    投资期限: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审批程序
    
    该证券投资事项由投资担保公司和农业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子公司经营班子具体操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两家全资子公司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使用独立自营账户,严格按照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证券投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状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资金需求造成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同时能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证券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
    
    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公司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公司认为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
    
    系统性风险: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系统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均产生影响,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
    
    非系统风险:由非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包括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订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经2010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外部学习培训交流等方式,增强分析与研判能力,提升决策与交易水平,努力化解证券投资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如果出现极端情况,比如市场环境持续恶化等,公司将及时审慎判断进行证券投资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如确有必要,将在适当时机停止上述证券投资,以避免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证券投资的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披露内容包括:报告期末证券投资的组合情况,说明证券品种、投资金额以及占总投资的比例;报告期末按市值占总投资金额比例大小排列的前十只证券的名称、代码、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期末市值以及占总投资的比例;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损益情况等。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投资担保公司和农业公司以前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及与本次证券投资相关的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并对公司证券投资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控制措施以及目前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我们认为:
    
    1、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全资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情况属实;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均正常,为防止资金闲置,将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
    
    3、该证券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且如果在目前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立即终止证券投资,将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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