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士 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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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大华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聘用大华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北京网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北京网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北京网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北京网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周玮、冯渊、任立勇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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