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时,如公司设有副董事长,由副董事长召集
的,如公司设有副董事长,由副董事长召集 和主持(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和主持,公司不设副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召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集和主持),公司不设副董事长,或者副董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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