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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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3、本次用于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萍萍 陈刚 曾鸣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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