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9-08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越投资”)、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投资”)、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马投资”)、成都川宏燃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宏燃料”)函告,获悉上述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截至到2019年11月29日,恒越投资、朝阳投资、京马投资、川宏燃料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
第一大 占公司 占所持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及 冻结机关 冻结数量 比例 股份比 冻结起止日期 冻结原因
一致行 例
动人
贵州省高院 30,341,516 2.78% 16.93% 2019.5.16-2022.5.15 合同纠纷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40,231,416 3.68% 22.43% 2019.5.16-2020.5.15 合同纠纷
97,715,463 8.94% 54.49% 2019.6.19-2020.6.18 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58,949,395 14.54% 88.63% 2019.6.4-2022.6.3 合同纠纷
11,050,605 1.01% 6.16% 2019.6.19-2022.6.18 合同纠纷
是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 179,339,000 16.41% 100% 2019.6.6-不详 合同纠纷
恒越投资 179,339,000 (第一 法院
大股东)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10,000,000 0.91% 5.58% 2019.8.14-不详 合同纠纷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 31,882,452 2.92% 17.78% 2019.8.19-不详 合同纠纷
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179,339,000 16.41% 100% 2019.9.26-不详 合同纠纷
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902,807 0.27% 1.62% 2019.11.18-不详 合同纠纷
朝阳投资 172,751,760 否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72,751,760 15.80% 100% 2019.9.9-2022.9.8 合同纠纷
京马投资 81,940,556 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81,903,678 7.49% 99.95% 2019.6.4-2022.6.3 合同纠纷
川宏燃料 66,546,079 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66,546,079 6.09% 100% 2019.11.27-2022.22. 合同纠纷
院 26
2、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到2019年11月29日,恒越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79,3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79,3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79,3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科技”)为恒越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46,755,7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8%,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综上,恒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索芙特科技合计持股226,094,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79,3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79,3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1%。
截至到2019年11月29日,朝阳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72,751,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72,751,76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5.80%;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72,751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
截至到2019年11月29日,京马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81,940,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81,903,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81,903,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
截至到2019年11月29日,川宏燃料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66,546,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6,546,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66,546,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据公司查询,控股股东恒越投资存在因大额债务逾期涉诉问题,因未收到相关通知文件,现具体情况尚无法确认,公司收到相关通知文件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恒越投资、朝阳投资、京马投资、川宏燃料被质押的股份以及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暂时不存在平仓风险和强制过户风险,暂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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