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独立董事关于转让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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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减少亏损,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转让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 力 冯 科 吴玉普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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