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7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认缴股权激励出资款,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报告号为XYZH/2019CDA50248),截至2019年7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8,815,100.00,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885,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7,930,100.00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985,000.00元。截至2019年7月15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101,870,00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01,870,000.00元。
鉴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辉、汪小宇先生在授予日2019年6月14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故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决定暂缓授予其2人合计获授的2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张辉、汪小宇先生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2019年9月19日,张辉、汪小宇先生的限购期已满,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报告号为XYZH/2019CDA50267),截至2019年9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张辉、汪小宇先生)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4,252,000.00,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052,000.00 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870,000.00元。截至2019年9月20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02,070,0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02,070,000.00元。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修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改
条
款
原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98.5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7万元。
第 元。
六
条
原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98.5万股,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07万股,均为普
第
十 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 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
九 优先股。 股。
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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