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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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19-07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简化管理环节,简化内部核算,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大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美药业”),吸收合并完成后,长圣医药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大美
    
    药业作为被吸收合并方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666430330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设立时间:2007年9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刘维
    
    注册资本:10,0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生组团J分区10-2号地块工业配套生活用房四层
    
    经营范围:票据式经营:易制爆:高锰酸钾、过乙酸、过氧化氢溶液、硝酸、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银、硝酸铅。一般危化品:丙酮、甲苯、硫酸、盐酸、甲基乙基酮、乙酸酐、三氯甲烷、乙醚、乙醇溶液、乙醇、甲醛溶液、甲醇、次氯酸钠溶液、乙酸、2-疏基乙醇、2-甲基-2-丙醇、2-丙醇、氨溶液、二甲苯、苯酚、甲酸、吡啶、硼酸、氯化钡、正丁醇、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亚硝酸钠、乙酸乙酯、硫酸氢钾、戊二醛、松节油、三氯化铝、乙酸铅、环己酮。(以上经营范围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以上经营范围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及用具(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包装制品;收购地产中药材(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中药材加工(不含生产);药物研发;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
    
    务;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商务信息咨询
    
    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长圣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圣医药总资产 97,921.62 万元,净资产31,153.1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0,008.75万元,净利润665.13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长圣医药总资产81,964.56万元,净资产27,131.1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7,833.29万元,净利润-4,021.99万元。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大美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3MA5UB9593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设立时间:2017年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申渝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6号三层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冷藏、冷冻药品除外(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销售: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一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以上三项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
    
    营)、包装材料、消毒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
    
    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生用品及用具、包装装潢印刷品、纸
    
    制品、塑料包装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配送(不含运输);中药材种
    
    植、收购、初加工、销售;中药材种苗培育(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
    
    后方可从事经营);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药物研发;医药技术咨
    
    询与技术服务(不得从事医疗诊治活动);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务
    
    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化学原料及医药中间体的采购和销售(须经审批的经营
    
    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大美药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美药业总资产15,579.51万元,净资产6,384.0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80.12万元,净利润-187.24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大美药业总资产6,347.39万元,净资产6,362.6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1.87万元,净利润-21.38万元。
    
    三、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长圣医药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大美药业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长圣医药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大美药业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吸收合并完成后,大美药业所有的资产、负债、权益及人员和业务等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长圣医药依法继承。
    
    3、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大美药业所有资产交付给长圣医药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5、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优势资源,简化管理环节,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长圣医药和大美药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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