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
审阅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综艺科技旗下控股子公司上海量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好炫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北京盈彩畅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仙境乐网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互联
网彩票相关业务,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政策影响,前述彩票公司的互联网彩票
代购业务于2015年3月1日起陆续暂停,至今业务停滞已有四年多时间。本次
将综艺科技的股权转让给综艺投资,系大股东扶持上市公司发展之举,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经讨论,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旭东 朱林 胡杰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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