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9-16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4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下午3:00至2019年12月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57人,代表股份 3,418,477,296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35%(截
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3,528,438,719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
554,983,922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 3,279,091,039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25.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6人,代表股份 139,386,257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1.0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关于参与出资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417,844,296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815 %;
反对 62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182 %;
弃权 11,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3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96,096,2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9.9712 %;
反对 622,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0283 %;
弃权 1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0005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莹、范秋萍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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