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有利于综合促进公司正常业务的运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冠强
赵绪新
何志民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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