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7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9〕第1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回复,经公司申请延期至2019年12月4日回复(详见公司2019-077号公告)。
收到问询函至今,公司已组织内部相关人员会同相关机构进行逐项核查、落实。但由于《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待继续核实和完善,因此无法在 2019年12月4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了保证本次回复文件内容具体、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争取于2019年12月11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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