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盛机电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晶盛机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2号文核准,于2012年5月1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00元,募集资金总额110,0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552.56万元。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2〕1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晶盛机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7号)的核准,于2016年10月21日,向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绍兴万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家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0元。募集资金总额1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69.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731.00万元。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6】42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0,487.91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1,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48.97万元(含利息);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4,128.73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1,310.18万元(含利息)。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闲置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及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进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4、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欧俊 郑凌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4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晶盛机电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