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19-009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议案为:
1.《关于到期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修改<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的议案》;
5.《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8.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二、四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意义上通过。特 别 决 议 议 案 将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表 决 单 独 计 票,并 将 结 果 予 以 披 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应选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的项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到期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顾乃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1.02 选举刘春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至10,000 √
万元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
现金管理的议案》
4.00 《关于修改<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 √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的议案》
5.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座8楼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3238308
传真:0755-8323830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该列打勾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的项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到期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01 选举顾乃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1.02 选举刘春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 √
至10,000万元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 √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00 《关于修改<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的议案》
5.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
案》
6.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 √
议案》
8.00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0.0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1.00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2.00 《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13.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
2. 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
“√”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
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64
2、投票简称为:筑博投票
3、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投票方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注意事项:
①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
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
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
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决为准。
②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
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
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
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5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
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
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3: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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