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19-008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专项会计师事务所,后续聘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现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更换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将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将《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将《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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