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9-077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10层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主持人:程丽环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10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1,500股,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内容和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内容和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事项需调整回购价格,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1,5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6,325.15万股减少至16,292.00万股。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5、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目的在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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