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OPERA股权投资交易中转让方业绩承诺的独立意见
现鉴于Opera Limited已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是上市主体Opera Limited,公司持有Kunhoo Software LLC的股东权益全部转换为持有同等权益的Opera Limited的股份,公司目前拥有的是Opera Limited的股权。
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持原交易方案的实质不发生变化,公司拟将业绩承诺中的标的公司由Kunhoo Software Limited和Opera Software AS(以下简称“Opera AS”)变更为Opera Limited,同时Opera Limited按照原业绩承诺方案中Opera AS承诺的净利润金额(为原业绩承诺中较高的承诺金额)承担业绩承诺指标,其他业绩承诺内容不变。
经核查,本次调整业绩承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更加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Opera股权投资交易中转让方业绩承诺的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赵保卿________________
陈 浩________________
薛 镭________________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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